近日,广州服装店店主时女士的遭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她公开指控山东烟台一名刘姓顾客在半年内利用6个电商账号,通过“仅退款”规则漏洞实施系统性诈骗,累计调包225单高货值商品,涉案金额超5万元。随着案件细节逐步披露,这场看似个案的纠纷,实则撕开了电商生态中“仅退款”规则异化、恶意退款产业化、平台监管滞后等多重病灶。
刘某的诈骗手法堪称“教科书级”:她首先通过多个账号以普通消费者身份下单低价商品,积累账号诚信记录,降低平台和商家的警惕性。待时机成熟后,她开始同步下单高价商品(如899元的羽绒服)与低价商品(如39元的棉袜),在快递未签收时,以“拍错款式”“尺寸不符”为由申请高价商品“仅退款”,同时拦截快递。随后,她撕下高价商品的物流面单,粘贴到已签收的低价商品包裹上,将调包后的包裹退回商家。由于商家售后团队依赖物流系统显示的退件签收信息处理退款,且未对退件进行拆包核对,刘某得以成功骗取退款。
这一手法的关键在于“时间差”与“信息差”:她利用“拦截快递”的特殊性,在包裹未进入商家仓库前完成调包;同时,商家为提高效率,往往仅核对物流单号而非实际商品,导致诈骗行为长期未被发现。更令人震惊的是,刘某并非孤军奋战。时女士追溯发现,刘某的诈骗行为最早可追溯至2024年9月,累计订单达500余单,涉及金额超9万元。此外,上海、浙江等地多名商家也私信时女士,称遭遇同样手法诈骗,核对地址后确认均为刘某所为。
刘某的疯狂行径,本质是“低成本高回报”的利益诱惑撞上了“规则漏洞+监管滞后”的真空地带。从利益驱动来看,这桩“生意”堪称“一本万利”:
这起案件不仅是个体商家的悲剧,更暴露了电商生态的深层矛盾: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刘某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齐明确指出,刘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下单时即无支付对价意愿,通过更换快递面单等隐秘手段骗取财物,且将赃物转卖牟利,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根据《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3000元至1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某实际犯罪所得远超3万元,若罪名成立,将面临严厉刑事处罚。
此前,北京朝阳法院审理的胡某“买真退假”案已提供判例:胡某通过伪造商品瑕疵照片、利用平台规则漏洞,骗取227万元退款,最终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某案与胡某案如出一辙,均涉及系统性、产业化诈骗,法律定性应无争议。
这起案件的教训深刻:
刘某用225个包裹搭建的“富婆梦”,终究是一戳就破的泡沫。她的落网,不仅是个人的结局,更是电商行业从“流量至上”转向“规则公平”的缩影。对商家而言,唯有以证据为盾、以法律为剑,才能守护自身权益;对平台而言,唯有平衡好消费者保护与商家权益,才能赢得长期信任;对消费者而言,唯有守住诚信底线,才能让“仅退款”回归保护权益的初心。
电商生态的繁荣,离不开每一方的共同努力。当诚信成为共识,当规则真正公平,那些试图“薅羊毛”的人,终将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