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7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注册,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413,26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含税金额^[1])11,990,814.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原903,762,868股增加至984,176,136股。
^[ 1]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注:本次发行前持股数及持股比例以截至2023年11月10日公司总股本903,762,868股为口径计算;本次发行后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在前述公司总股本903,762,868股基础上,以增加本次发行的股份80,413,268股后的总股本984,176,136股为计算口径。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3-80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超过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从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及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已于2023年12月1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903,762,868股增加至984,176,136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持有公司股份235,702,5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6.08%,中海恒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新”)控制的企业,因此中国国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至23.95%,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超过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新的全资子公司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中的24,123,980股,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国新通过中海恒与国新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发行人259,826,573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6.40%,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现将中海恒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本版导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