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22版)
2、2023年半年度与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附注(粗体字项目为本次差错更正受影响数据)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9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至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