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近日,江苏证监局披露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所)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合计没收业务收入约811.32万元,处以5716.99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6528.31万元,并被禁从事证券服务业务,9名责任人同时被追责。
公开报道显示,这也是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开出“禁止审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处罚。
江苏证监局查明,永拓所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机构,在上述执业项目存在违法行为。
在鸿达兴业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执业项目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出具的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认为,永拓所鸿达兴业项目组成员配合鸿达兴业造假,永拓所明知鸿达兴业存在重大问题、审计执业存在重大缺陷,仍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的其他鉴证报告,未客观、公正执业,审计独立性严重缺失。
此外,江苏证监局还指出,在该执业项目中,永拓所还有审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
江苏证监局认为,永拓所在为鸿达兴业提供相关审计、其他鉴证服务时,违反相关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丧失独立性,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相关审计、其他鉴证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在恒久科技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拓所未勤勉尽责,在为恒久科技提供相关审计服务时,未客观公正执业,未评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恰当应对,未对营业收入相关审计证据存在的多项异常保持职业怀疑,严重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科林环保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中,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永拓所对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江苏证监局也认为,永拓所在审计科林环保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时,严重未勤勉尽责,未恰当了解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及业务流程、未执行控制测试,实质性审计程序中关于营业收入风险应对措施存在重大缺陷,违反多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明知其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将影响科林环保的上市地位,在监管部门和深交所多次提示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与永拓所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的申辩意见,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正。
同时,针对鸿达兴业年度报告审计及其他鉴证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509.44万元,并处以约4075.47万元罚款;针对恒久科技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132.08万元,并处以约792.45万元罚款;针对科林环保年度报告审计执业项目,没收业务收入约169.81万元,处以约849.06万元罚款。
以上合计没收业务收入约811.32万元,处以约5716.98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6528.31万元。同时,禁止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此外,江苏证监局还对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恒久科技2019年至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晓鸿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
拓所首席合伙人,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2年年度、恒久科技2020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及鸿达兴业2020年至2021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签发人吕江,被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
另有7名责任人被处20万元至120万元不等的罚款。
同时,鉴于陈晓鸿和吕江的违法情节,江苏证监局还决定对陈晓鸿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吕江采取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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