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 统 课 堂
—2025年度“升规纳统”操作指南来啦!—
达规纳统,是指达到规模(限额、资质)标准,且具备报数条件但尚未纳入一套表调查范围的单位,按照要求向统计机构提交材料,经逐级审核,成为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依法定期报送统计数据的过程。
当前,正值年度纳统时期,纳统范围不仅包括达规的“新开业”企业(指上年四季度以来开业投产企业),还包括“规下升规上”企业(指上年四季度之前开业投产企业)。为助企高效纳统,我们梳理了纳统标准规范和主要申报材料说明,供您了解。
纳统标准规范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2.有资质的建筑业: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5.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6.规模以上服务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主要申报材料
所有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一套表调查单位年度纳入申报表》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1.工业企业还需提供:
《利润表》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提供战新产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新产品信息表;汽车整车制造业产业活动单位视同法人单位统计的,还需提供产业活动单位信息表,已告知上级法人单位独立纳统事项的承诺说明。
2.建筑业企业还需提供: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
《利润表》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需提供补充材料。
4.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单位还需提供: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服务业单位还需提供:
《利润表》复印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材料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企业主要业务活动说明;如果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早于上年第四季度,还需提供上年第四季度或当年开始营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重要提示
1.按照《统计单位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符合规模(限额、资质)标准且具备报送数据条件但尚未纳入统计调查的单位,有义务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交材料。
2.年度纳统仅限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企业申报,其他企业请在2026年月度申报。
3.企业所提交材料,请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具体纳统事宜,欢迎咨询所在地统计机构。
来源:省统计局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