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定金的兴奋感在尾款支付时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被“背刺”的困惑。
“从来没见过尾款钱还变的,直播间券也领了,9折也选了,事实就是涨价了。”10月21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吐槽,她原本准备购买一款预售的欧莱雅面膜,支付定金50元后显示尾款为248.89元,后来却发现尾款变成了282.1元。
今年的双十一大促比往年来得更早,各大电商平台从10月中旬就拉开了促销序幕。然而,第一波尾款支付才刚刚开始,不少消费者就发现,他们提前支付定金锁定的预售商品,竟然比直接购买现货还要贵。
90后徐小姐反映,她提前在直播间蹲守付定金抢购预售商品,本以为预售会比现货优惠,付完尾款后却发现实付款均高于现货价格,部分差价达50-60元。
徐小姐的经历并非个例。在社交媒体上,大量消费者分享了类似经历。有网友晒出订单截图显示,一款芭比波朗的粉饼原本页面显示券后为340.43元,到了支付时就变成了378.16元。
更令人困惑的是,一些消费者发现,即使成功使用了所有优惠,预售价格仍然高于现货。一位消费者无奈表示:“所有东西用了九折券和红包买完,再点链接进去,发现还不如直接买现货,甚至有的现货更便宜。”
宠物用品也出现了类似情况。李女士为自家狗狗购买主食冻干,支付200元定金后,却发现现货价格比预售便宜了近150元。当她询问客服时,对方直接让她退了重拍,没有对价格差异做出任何解释。
对于尾款价格出现变动的情况,淘宝客服解释称:“购物车和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的价格,是抵扣该商品当下可用的官方立减、店铺优惠、品类购物券、红包等资产后的价格。若优惠已使用或到期,或合并下单优惠分摊,价格会变化。”
也就是说,消费者最初看到的价格,是所有优惠叠加后系统自动显示的最优价格。但当多个商品合并下单时,优惠就会分摊到每一个商品上,导致个别商品的价格显示出现变化。
此外,有的优惠券只能使用一次,但在付款前,每个商品的预估价都会将优惠券算进去。到了实际付款时,如果优惠券已被其他商品使用,当前商品就无法享受该优惠,从而导致价格“上涨”。
这种复杂的优惠机制使得消费者在实际付款时往往面临价格突破预期的困境,大大降低了购物体验。
面对消费者的质疑,天猫平台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出现预售价格比实际下单更贵的情况,建议用户退款,重新下单购买。对于为何会出现预售产品反而价格更贵的情况,客服并未正面回答,仅表示“平台在此向您表达真诚的歉意,一定会尽量完善各种功能”。
然而,这种回应难以平息消费者的不满。“我们当时付定金不就是为了省钱吗?现在付了定金比直接买还贵几十块钱,预售还有什么意义?”有消费者质疑该行为是平台为了“双十一销售数据好看”,故意将预售价格提高,强迫用户退款后二次下单购买。
更令人沮丧的是,即使预售商品提供价保服务,消费者在申请价保退差价时也常常被商家拒绝。有用户表示:“我提供了预售产品和直接购买的截图,很明显直接购买比我预售买的便宜了50块钱,但客服说系统计算无差价,因为有一些满减不算,所以不能退差价。”
随着预售问题的发酵,社交平台上出现了“双十一李佳琦赔了20亿”、“一觉醒来退款9亿”等大量相关网帖。
对此,李佳琦在直播中直接回应称:“假的假的,不要听。”他进一步表示,“真的就是那些黑我的人,你们可不可以换个方式?每年都一样,已经10年了。”关于他一晚上被退货多少金额的说法,李佳琦表示都是假的,让网友不必为他难过。
李佳琦在直播中坦言,自己虽发了不少红包,即便消费者不买也没关系,就当今年双十一没做。
与复杂预售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简单明了的“跨店满减”、“限时折扣”和“国家补贴” 等直接优惠方式,正成为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选择。
面对平台上各式各样的预售、定金膨胀、红包雨等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的互动玩法,不少市民显得十分淡定,甚至有些审美疲劳。
“一开始的双十一是真打折,大家熬到0点就能抢到半价商品。现在浪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规则,看直播抢红包,算来算去还是没有占到最大便宜。真想回到过去啊!”有消费者感慨道。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等平台今年主打“现货开卖”,推出官方直降及跨店满减等简单玩法,避免了复杂的预售流程。据对比,同款商品在京东的现货价格甚至低于其他平台的预售价。
针对平台以每个商品都能享受优惠的“最理想”价格作为预估价,而实际付款时却有落差的现象,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易旭表示:“这种行为存在一定的诱导之嫌,且可能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易旭指出,根据《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标示预估价格的,应当公开预估价格的构成,充分提示预估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基于平台展示的预估价形成了对商品价格的合理预期,并据此作出购买决策,而实际付款时价格的落差会使消费者的预期落空。
如果平台的这种行为符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所列举的价格欺诈情形,如以低价诱骗消费者,以高价进行结算等,那么还可能构成价格欺诈,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双十一 没便宜”话题冲上热搜,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购物策略。一些消费者表示,他们更倾向于在“双十一”当天或前后几天购买,通过直接的凑单满减或领券享受优惠。
在经历了多年的市场培养后,消费者也变得越来越理性。花样百出的营销手段或许能吸引一时的热潮,但最终,实实在在的价格诚意和简洁明了的购物体验,才是真正能打动人心、推动购物节健康发展的核心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