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二手房均价超过3万元/平米的城市达到了8个,前4个城市均价超过了5万元/平米,除此之外,还有77个住房均价过万元的城市,相比10年前,这可能是不少人不曾想象的事。
房价的不断增长,让一些刚进入社会的普通刚需购房者“望房兴叹”,因为不少人有一个感觉,始终觉得收入增长跟不上房价上涨步伐,言外之意即,房价上涨过快了。如何让房价稳定在一定范围内,让刚需住有所居,这也是决策层面一直在努力做的事。其实,一些网友也在不断献计献策。

比如有人提出,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应全款付清,这样可以降低买房杠杆和资金利用率,可抑制炒房需求,房价自然也就下来了。也有经济学家表示,央行的报告显示,3套以上住房家庭占到了10.5%,家庭户均住房1.5套,“买而不住”的现象比较普遍,只要征收空置税,那些持有多套房的人,肯定会把不住的房子抛向市场,房价岂有不降之理?
不过,我们先暂且不说这些方式一旦实施的最终效果,但就可行性来讲,确实不太大,比如要求置业第二套住房全款,势必会误伤改善置换需求,而且就商业运作而言,房贷占据商业银行贷款相当比重,这个固定资产“生意”自然不会拱手让人。

至于空置税,虽然当下有些国家早已在实施,但由于我们房地产起步较晚,前后不过40来年,快速发展也就20来年,“未富先老”的国情也不适合马上就征收空置税。更重要的是,一项事关全民的大事,即便要征,也需要经过诸多流程,从讨论、起草、立法、试点、推开等等,时间跨度会非常的长,至少基本不会存在突击征收的可能性。
其实,除空置税外,现阶段最有可能摆上桌面的就是“房产税”,在国家最新一轮5年规划中(2021年到2025年),明确提到“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这与此前的表述“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目标是一致的,只有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后面征收才有依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本次有关房产税的表述上与一个五年规划大体上没什么区别,但在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看来,房产税立法从以前的“加快推进”到现在“稳妥推进”,因为对房价和个人财产都有影响,征管和立法的难度大。所以,虽然在未来的5年规划中再次提及推进房产税立法,但开征二字并未提。
说到底,房产税征收涉及到方方面面,目前只提到立法这一步,到讨论,试点和开征,应该还有较长的时间要走,正如上海交大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所言,房产税立法会根据社会发展情况的节奏和进程来定。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房子多的人还会一点持有成本都没有呢?答案是否定的!房子多的人“有麻烦”?不是房产税,“这个”先来了,两亿人受影响。
“这个”就是“房东税”,虽然房产税,甚至空置税,还不能立马落地,但从一些省市试点实施的“房东税”来看,对房子多的人,特别是那些手握很多套房的炒房客而言,无疑增加了不小的持有成本。国税总局云南税务局发布的公告显示,今年1月1日开始对出租房的租金收益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住房租金税率为10%,非住房租金的税率为20%,换言之,假如你出租一套3000元/月的房子,需要缴纳300元—600元的租金。

据不完全统计,在此之前,已有上海、湖南、河北、杭州等省市开始试点“房东税”,税率基本在5-10%之间。随着试点经验的成熟,相信还会有更多的省市加入进来,“房东税”涉及的范围也将越来越广,对租房市场至少有两大改变:
一是房东。租金收益由此前的“净得”变为“含税”,这会导致租售比进一步下降,所以,那些房子多的人指望以房养贷越来越不划算。由此看来,曹德旺曾劝他的亲妹妹“把多余的房子卖掉,否则今后卖不出去还要交管理费”的说法正在一步步应验,意味着房子多的人“麻烦来了”。
二是租客。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可知,目前我们的租房人数已经超过两亿,而且随着城市化以及房价增长,这一数据还有继续增多的趋势。所以,当“房东税”开征,势必也会对租房群体产生影响。

这个时候,有网友就担心了,本来增加房子多的人负担,租客会不会转嫁到租客身上,在业内人士看来,简单地“转嫁”难以形成,毕竟房租水平一定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租客的收入呈正相关,在各种环境一定的情况下,房东难以实现大幅涨租目的。
不管怎么说,国家保持房地产健康平稳发展的手段非常之多,而且目前国家目前对楼市的调控始终保持定力,市场发展也一定会回到健康理性的轨道上来,“房东税”,包括后面的房产税,甚至空置税,都是让楼市合理发展的利器。各位对此还有什么见解呢?欢迎留言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