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从字面上说,会有很多的误区。
经济过程太复杂,不是设了一个红绿灯,红灯禁行就齐活了;是不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法治,首先要看基本的运行机制,这就涉及到一般意义上的国家干预。
什么是干预,干预就是办公室精英对市场的干预,现在差不多所有的专家都高呼:你们别管了,经济自己就会好起来。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中的那句名言: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其实这里的法,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是指办公室精英的行政命令。在老子那里,法是天道,放到市场经济中就是供求关系中的无形之手,供过于求,价格就会跌;供不应求,价格就会涨;政策的指令性可以改变斜率,改变不了趋势。
房地产就是最典型的例子,这些年政令堆成了山,还下了限跌令,最终阻止不了楼市的量价齐跌,天道就是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
那么,是不是什么都不要管了,就算是以法治天下了?
不是这个意思,法与政令不同,它本质上是公约,不分左右,不言东西;既然设置了红绿灯,有了交通法,就必须是一视同仁,不能分什么国有民有的等级制,所有人都不能闯红灯,那就是一个共同约定,不是来了个国企书记就可以闯,来了个资本家绿灯也不让过,一切由交通警拍脑袋决定,那就成了人治,成了非正向的干预,交通也就乱套了;交通警的干预是干预违法行为,不是去另设规则。
经济上的情况也差不多,国企货款利率1.8%,没有不准入的项目,民企4%以上,小微企业征信不足,再让金融中介雁过拔毛,会高达7-15%,在现在的经济环境下,这样的贷款利率如同自杀,既然规则不一致,本质是缺乏信用的,资本将逐渐离场,那还搞什么市场经济?直接回去算了,没有人愿意当夜壶。小本生意做做可以,大资本将彻底丧失信心,因为你的法治经济不充分,行政权的干预超越了市场最起码的准则。
这时人们去批评一些民企不爱国,不投资、不消费,拼命往外润,没有意义;因为没有人会接受一个不平等的,不具有长期性的游戏规则,这就是人治与法治的选择。
人治的对立面是自由,你管得越多,就越叛逆,所以才会“盗贼多有”。
人们又会有另一个误区,说都不管你,放任自由,那还不反了天了?这就是缺少启蒙教育的典型的夹头思维。自由并不是法治的反题,相反,它恰好要有法治做背书,否则就不存在大众的自由,那只能是办公室精英的自由,是小金的自由。
没有法,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类自由。
法权大于公权,要牢牢约束公权,人类才有可能远离哈耶克笔下的奴役之路。而人治则意味着几千年来皇权的思想,期待千年圣人出世,期待包清天,而是自己真的当家作主,建立起全民公约,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川建国也必须遵守法治天下。
中国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吗?
应该说,我们是在追求一个法治经济,在努力地减少非市场化的人治行为,避免行政权的干预超越了法律界线,民营经济促进法的修订就是一种努力,也开始接受在同一竞争性领域中,民企国企一视同仁的理念。
但是,真要落到实处,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