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30日在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0号)。经事后核查发现,因财务部工作人员失误,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上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误填为上年同期末的数值。现对上述报告“一、主要财务数据”中“(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部分内容进行如下更正(更正部分以加粗字体标明):
更正前内容为: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更正后内容为: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42号)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利润表项目
3、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台土告字【2024】01号,出让面积:130,387平方米),本次竞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0,442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10,442万元成功竞得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竞拍的土地坐落于公司台州滨海厂区相邻区域,购买以上土地使用权为公司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提供储备用地,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1月13日、2024年2月5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依法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8月4日)。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最高成交价为13.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416,506.65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回购股份7,1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最高成交价为13.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00,264,119.47元(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7日、2024年4月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基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台佳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台佳”)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引入自然人股东对新台佳进行增资。新台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6,250.00万元,自然人王平先生以货币人民币1,250.00万元认缴新台佳本次新增注册资本1,2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持有新台佳的股权比例为80%,为控股股东;自然人王平先生认缴出资人民币1,250.00万元,持有新台佳的股权比例为20%。报告期内,本次增资已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根据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于2024年1月28日届满,2024年1月29日为解锁日,解锁股数为18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181.2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已解锁股票已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7日全部出售完毕。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相关财产清算、收益分配工作。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1月27日、2024年3月28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根据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解锁设定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均已达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确定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全部19位持有人均符合第一批股票的解锁资格。第一批股票于2024年3月23日届满,2024年3月24日为解锁日,解锁股数为306.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459.6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3月22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根据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进行了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本次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并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经审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163位持有人中5位持有人因离职被取消参与资格,由公司以相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强制收回,其余158位持有人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符合解锁条件。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于2024年3月27日届满,2024年3月28日为解锁日,解锁股数为27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0%。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剩余414.90万股股票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锁定。具体事宜详见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萍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萍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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