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23版)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 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李晓亮
总经理:魏文光
董事会秘书:任英祥
财务总监:陈国营
独立董事:寇祥河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29日 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至4月26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tjtzq@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0日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和2023年5月12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其中,公司2023年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6,938.93万元。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方实际发生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55,548.23万元,较预计少51,390.7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等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相关情况说明:
1、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关联交易2,433.25万元,较预计减少6,545.38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山东黄河三角洲矿盐化工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原盐产量下降,导致本公司从该公司原盐采购量下降所致。
2、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关联交易6,588.77万元,较预计减少8,993.36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司为降低原煤采购成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原煤,山东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原煤价格高未中标,导致公司从该公司原煤采购量下降所致。
3、2023年度,公司与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发生购买燃料和动力关联交易88,362.48万元,较预计减少18,611.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山东华泰热力有限公司因设备改造导致供电负荷降低,供电量减少,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公司增加部分外购网电用量所致。
4、2023年度,公司与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销售产品、商品关联交易27,798.07万元,较预计减少14,172.7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东营市联成化工有限公司因设备检修车间停产较多,导致公司向该公司销售的丙烯量减少,且2023年丙烯市场价格下降所致。
(二)金融服务情况
1、2023年度预计情况
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本公司参与华泰财务公司购建的“票据池”业务的票据,每日余额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
2023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2、2023年度执行情况
(1)2023年度,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担保、融资租赁等授信业务)为304,249.62万元,日均借款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为28,0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向华泰财务公司借款余额40,000.00万元,票据贴现余额0.00元,票据承兑余额0.00元,共计发生利息支出1,130.66万元。
(2)2023年度,华泰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日均存款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为143,385.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华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20,201.83万元,2023年度利息收入2,643.23万元。
(3)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泰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海关税款担保业务余额为0.00元,履约保函123.74万元。
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1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了保证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并取得双赢或多赢的效果,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了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2024年预计仍将发生此类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李晓亮、魏文光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关联采购、销售、提供劳务、租赁等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二)金融服务预计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有效期三年,协议约定:协议有效期内,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的最高授信额度(指贷款、票据承兑、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等业务),每日余额(包括应收利息及手续费)不高于6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的存款,每日余额(包括应付利息扣除手续费)不高于人民币30亿元(含本数);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资金结算与收付、债券承销、委托贷款、非融资性保函等中间业务有偿服务,每年相关手续费不超过0.2亿元(含本数)
2024年,公司与华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金融服务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2、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前期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2024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关联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金融服务等业务。
2、交易双方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国内市场价格,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定价。双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单价不得高于国家定价;如果国家没有定价,则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当时市场价;若无市场价,则双方根据公平的原则协商确定,但不得高于向任何独立第三方供应该等原材料和产品及提供服务的价格。
3、华泰财务公司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按照不低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对本公司提供的同等业务的利率水平予以确定。
4、华泰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有偿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办理票据承兑或贴现、贷款、资金结算与收付以及提供委托贷款、债券承销等业务所收取的利息、手续费,凡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相关规定的,应符合其规定;未有规定的,应根据华泰财务公司相关制度并按照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为本公司提供同等业务的利率、费用水平予以确定。
5、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和2021年5月1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就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和结算方式等相关内容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相关协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是在与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按国家统一规定或市场价格结算,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帮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降低公司生产成本的同时,产生双赢和多赢的效果。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公平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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