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6,408,547.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9.1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757,184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037,186.69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机构的具体报酬等具体事宜。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的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逐项表决了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提出建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图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明确各部门与分公司的职责,公司拟对组织结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总额不超过14亿元的债务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与相关银行初步友好协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授信额度(包括银行贷款业务,银行授信业务等),有效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授信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授权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珀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98.25元/股调整为97.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息日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拟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侯亚孟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长侯军呈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马冬明先生(主任委员)、葛伟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016)。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5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9日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侯露婷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现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9.05亿元,同比增长3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4亿元,同比增长4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74亿元,同比增长48.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4〕2243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监事会认为:《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6,408,547.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9.10元现金红利(含税)。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96,757,184股为测算基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2,210,825股,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59,037,186.69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07%。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40万元和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