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出台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支持和促进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但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发展仍有很大的挑战。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不统一
我国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和统一,存在一些法律漏洞和争议,给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实施和监管带来了困难和风险。
例如,存货质押融资业务涉及到多个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保障,但目前我国对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法律关系、权利设立、权利保护、权利实现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明确和完善,可能导致存货质押融资业务的效力和效果受到质疑和挑战。
质押物的评估和监管的难度和风险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需要对质押物的类型、规格、数量、质量、价值等进行准确的评估和核定,确定合理的质押率和最低控货值,但由于存货的多样性、变动性、易损性等特点,给质押物的评估和监管带来了难度和风险,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不足、质押物变质、质押物丢失等情况。
例如,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存货可能涉及到多种品类、多种品牌、多种规格、多种质量等,不同的存货可能有不同的市场需求、价格、品质、流动性等,如何对这些存货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核定,是一个复杂而专业的问题,需要有相应的技术和标准支撑。
质押物的处置和回收的不便利和损失
存货质押融资业务需要制定合理的质押物处置方案和程序,对质押物的处置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监督,对质押物的处置结果进行及时的反馈和核对,对质押物的回收和清算进行有效的执行和管理,但由于存货的流动性、易变性、易损性等特点,给质押物的处置和回收带来了不便利和损失,可能导致质押物的价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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