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岸区】关于产业发展基金拟参股子基金的公示
根据《江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岸政规〔2023〕3号)等相关规定,经前期审核,现对拟参股子基金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5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以上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应该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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