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对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定位、各方职责、川渝协同、安全机制等作了具体规定。
《条例》实现社会保障卡业务“川渝通办”,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定位,拓展了其在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
按照第一批、第二批人社领域“川渝通办”服务事项工作要求,四川省人社厅会同重庆市人社局采用线下系统对接,线上渠道拓展等方式,推进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事项“川渝通办”,已实现申领、激活、补换、密码修改与重置、电子社保卡签发等10项社会保障卡服务事项“川渝通办”。截至2024年8月底,川渝两地共同设立社会保障卡通办服务网点6042个,累计提供社会保障卡通办服务55.57万次。
推动社会保障卡应用“川渝通用”。在人社业务领域,实现电子社保卡授权登录天府通办、渝快办、四川人社APP、重庆人社APP等渠道办理失业保险申领、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等40项人社业务。在文化旅游领域,川渝两地169家公共图书馆开通社会保障卡通借通还服务,遂宁市广德、灵泉景区,潼南区陈抟故里、大佛寺景区率先实现川渝社会保障卡刷卡(刷码)入园应用。在就医购药方面,参保群众持社会保障卡在川渝两地医院、药店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在交通出行方面,遂宁市与潼南区实现川渝两地社会保障卡刷卡扫码乘车服务。
《条例》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功能定位,实现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川渝协同。明确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的基本定义、基本原则及应用地位,拓展了其在资金发放、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的应用。明确了与重庆市建立川渝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协同工作机制,共同研究相关重大事项,推动两地在社会保障卡应用上的互认互通。
《条例》与重庆同步立项、同步审议、同步通过、同步施行,是川渝两地开展协同立法的又一范例。
红星新闻记者 颜雪
编辑 李钰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