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版)》,共包含药品6365个,涉及凡例、西药、中成药、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等六部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2023年药品目录将同时废止。 本次调整中新增的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区分甲、乙类,国家谈判药品、中药饮片、医院制剂部分均属于乙类药品。 对于甲类药品,不设定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对于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个人先自付比例由各统筹地区确定,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分甲、乙类。
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