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晋源法院1个集体获最高院表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表彰先进、激励队伍,凝聚推动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王平村人民法庭等200个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姜巍巍等198名同志、追授韩旭辉等2名同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
山西法院
8个集体和6名个人
光荣上榜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名单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处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晋阳人民法庭
平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泽州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处
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
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名单
赵 昊 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旭辉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员
王秀华(女)怀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张改兰(女)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原处长
斛艳艳(女)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办公室原主任
张雳冰 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通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新时代能动司法,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真正做实做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
来源:晋源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