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等八市实施煤炭消费替代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太原、晋中等8市。我省近年来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成效明显,太原市也提出,“十四五”期间煤炭消费总量要实现负增长。
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
是指用煤项目新增煤炭消费量,需通过其他途径等量或超量减少煤炭消费,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简称煤炭消费替代。
在能源革命进行过程中,我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1.8亿吨,增长1.64%,保持低速增长态势。今年预计全省余热余压余气完成发电量将可替代煤炭消费约420万吨。
《办法》中提出的重点地区包括:
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晋中、运城、临汾、吕梁8个市。
上述地区用煤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项目单位应按照煤炭消费替代方案落实全部替代量,并经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审核认定。
根据《太原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太原市——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