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
今天给大家带来
“我要开小微型客车租赁公司”一件事办理指南
哪些企业属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
备案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分时租赁属于备案范畴吗?
小编已经准备好了
一起来看看吧
……
申请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与租赁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座位数应为9座及以下。
3.有与租赁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
4.有具备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操作人员等。
5.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 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
7.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一是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二是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
申请材料
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者新设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后60日内,就近向经营所在地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原备案机构办理变更备案。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在暂停或者终止经营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暂停或者终止分时租赁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原备案机构书面报告。
(一)首次备案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经营场所的房屋使用权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4.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企业管理人员名册及相应服务机构等信息;
5.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及投诉处理、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度文本;
6.投入经营的租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应与备案申报企业名称一致,使用性质为租赁);
7.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网络服务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证明材料;负责调配租赁车辆的相应服务人员名册等信息。
(二)变更备案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拟变更信息佐证材料。
(三)暂停经营或终止经营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办理地点
各旗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2.收费标准
不收费
3.业务咨询
您可拨打0470-12328咨询具体要求,话务员将根据您的提问事项转办相关机构为您解答。
注意事项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的,将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从事非法营运的规定。